工人踩空遭鋼筋刺胸 忍痛拔出卻慘死 

台中市倍力營造公司古姓負責人,2012年間承攬一家運動館新建工程,

並把灌漿工程轉包給黃姓男子經營的工程行施作,

同年11月14日黃男進工地時不慎摔倒,

固定在地面上的鋼筋不偏不倚插進其左胸,黃男情急之餘使力起身拔出胸口的鋼筋,

2016年10月10日14:38

鮮血瞬間大量冒出,一旁工人將他緊急送醫,但黃男仍因失血過多慘死。身兼工地主任的古男因沒有採取防護措施挨告,最高法院日前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古男5月徒刑定讞。判決指出,古男當年將台中市西屯區一家運動館新建工程中的基礎混凝土灌漿工程,轉包給黃男(59歲)經營的工程行。同年11月14日上午黃男到工地施工,他從工地板模處欲跨過工地上方暴露的鋼筋時,不慎踩空跌倒,原本固定在地面上、長約40公分的鋼筋,因此插入其左胸。黃男情急之餘,忍痛用力起身將鋼筋從胸口拔出,不料起身後約5秒就倒地不起,鮮血不斷冒出,一旁工人緊急將他送醫急救,但他仍因失血過多不治死亡。古男因未將工地的暴露鋼筋尖端彎曲、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措施,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古男審理時辯稱,工地有搭便橋,是黃男不走便橋才導致意外,且工程是在平地施工,上方沒有工程在施作,沒有安全疑慮,鋼筋不須加裝護套或彎曲。但其他工人證稱,便橋是在意外發生後才搭建,原本工地只有板模充當便橋。最高法院認為,古男身為工地現場負責人,本因採取防止職災、意外的防護措施卻沒有做而導致意外發生,因此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他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定讞。至於民事部分,古男已先遭判賠黃男家屬200多萬元。(游仁汶/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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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三時許,台中七期市政北七路、惠民路口的大樓建築工地,發生一起施工意外,位於頂樓處的數十根鐵條,不明原因從高處飛散到路面上,造成多輛行駛中的車輛被擊中,甚至有一輛轎車的前擋玻璃遭刺破、插入前座內,警方指出,這起意外共造成六車受損,所幸無人受傷,原因待查。(鮮明、賴文忠/台中報導)出版1657
更新1750

鐵條插破轎車擋風玻璃。翻攝爆料公社

疑為發生施工意外的建築工地頂樓。翻攝爆料公社

被鐵條插破擋風玻璃的受損車輛。賴文忠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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