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光是涉貪9億 基本刑期10年起跳

朴槿惠

南韓前總統朴槿惠在今日凌晨被法院裁定收押,隨即遭到逮捕。翻自《韓聯社》

2017年03月31日09:38

南韓前總統朴槿惠在今日凌晨被法院裁定收押,

隨即遭到逮捕,收監看守所。未來朴槿惠將面對一連串的司法審判,

而法界也認為,朴槿惠的刑期恐怕是10年起跳。據南韓《韓聯社》報導,

朴槿惠被指控透過閨密崔順實收賄與濫用職權,

從三星集團等財閥收賄430億韓圜,

但檢方認為朴槿惠實際上收了298億韓圜(約新台幣9億元)。

如果賄賂嫌疑被認定有罪,

朴槿惠的案件就是用於南韓的「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條例」,

該法規定若收賄1億韓圜以上,最「基本」的刑罰就是10年以上,

最高可來到無期徒刑。這次朴槿惠被控涉罪13宗,包括受賄、

濫用職權、洩露公務機密、強迫和強迫未遂等,

南韓法界認為如果每一項都認定有罪,

朴槿惠最重恐被判45年。法界也認為,

決定朴槿惠刑期長短的關鍵就是受賄。

翻轉自蘋果新聞 (施旖婕/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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