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 多情

論“多情”

 

人皆有情——愛情,友情,親情,或情深情濃,或情薄情淡,世無“絕情無情”之人。

多情,乃重情、深情之意。情真情深,歷來被人稱道,

被人讚美,然“多情”亦有其弊,多少人為情所痛,多少人為情所傷,多少人因情而亡!

愛情,男鍾情,女懷春,情切切,意綿綿,愛潺潺,

柔醉了多少才子佳人、凡男俗女。然“多情自古多餘恨”,

過於癡情者,過於醉愛者,則易被愛火燒傷,被情濤吞噬,或憂傷哀怨,或命喪黃泉。

友情,高情厚誼者,有之;風雨同舟者,有之;生死與共者,

有之,感動了多少人。然人間又有著多少冰寒雪冷之人,

在你困厄之時,薄情寡義,忘恩負義,棄你而去,你的真情換來了冰雪酷寒。

親情,乃骨肉之情,虎惡知卹子,蛇毒知護幼,何況人乎!

重親情,乃人之天性。父母愛子女,傾其情,盡其心,空其力,

然若溺之過深、寵之過甚,則兒女驕狂,不成人不成器,且不懂孝順,不知反哺,焉能不悲!

故,情之濃淡,情之深淺,需有一個“度”,人不可無情,

亦不可多情,情深傷己,情淺傷人。以溫情滋潤別人,

但莫要乾枯了自己;以溫情溫暖別人,但莫要燒灼了自己。

“自作多情”不過是自己給自己編織的幽夢,夢醒則情悲,

夢醒則心碎。人之不幸,莫不是緣於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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